(2026-2027 学年)
1、硕士申请送盲审时需提交的材料
l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书(附件6)
l答辩申请表2份(系统提交答辩申请,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,上面有个人及导师电子签)
l符合答辩要求的科研成果(必须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,上传至系统图书馆检索报告栏,未发表论文须提交全文)
l发表论文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
l查重报告(简明版)+AICG检测报告(简明版)+论文检测表(系统附件)
l学术活动登记表+学术会议证明材料(至少2次)
以上材料每一份均需导师签字,上传系统的材料为导师签字后的版本
2、信息服务门户-研究生科研成果应用中完成科研成果填报。*必填项中没有的填“N”“起止页码”填“00”,发表SCI文章的同学提供检索证明,其他同学提供文章、会议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3、提交《东南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》(一篇文章一张表,本人/导师签字,一式三份),并附发表的文章(在所发表或录用的文章上的注明学号、姓名、是否综述或论著,会议录用者需要提交会议通知和文章复印件),科研成果符合答辩要求的同学,可于蔡翘楼227研究生教学办办理成果审核及送审。
4、送审操作:参照《研究生学位模块操作手册》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。
4.1 论文字数单位为(万字)。
4.2 必须上传导师确定定稿的符合盲审格式要求的PDF格式学位论文,要求是盲审格式(根据《关于印发《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(修订)》的通知(校发[2025]80号)》,下载路径:研究生院主页—学位教育—管理办法—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)。
4.3 上传的论文摘要为txt格式,保存内容(使用UTF-8编码)后关闭txt文件再上传,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并打开检查。
4.4 导师签字的科研成果上传至系统图书馆检索报告栏,有检索报告上传检索报告,未发表论文须上传论文全文、投稿确认邮件,会议论文提交相应的投稿、接受确认文件。
4.5 上传的盲审论文经导师审核后,到研究生教学办办理送审。(硕士论文实行全盲,分为校盲和院盲,校盲通过学位办送审,院盲由学院送三方平台盲审)。
5、评阅结果返回后,根据盲审条例要求,符合答辩条件的,线上提交《论文评阅后导师/院系审核表》,并填报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。(评阅人要求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详见研究生院-关于印发《东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校发[2025]96号))
6、答辩会资格经导师、学院、分管书记、分管院长审核后,在答辩前3-5天领取表决票(按照答辩委员数领取),并进行线上答辩会公告。
7、答辩地点要求:原则上要求校内场地进行答辩,如导师为校外导师,校内场地无法协调的,须提交导师签字的校外答辩申请。
8、答辩结束后,上传纸质版答辩决议(注意用新版表格,见文件5.所有答辩委员签字扫描件),由答辩秘书在系统录入答辩记录及答辩答辩结果,双面打印表一和人事归档表,答辩决议页由答委会主席签字。
9、提交学位申请表表一及其他学位申请材料(详见答辩后提交材料要求),网上系统提交学位申请。
10、按照答委会要求修改学位论文后,按照系统要求在信息门户中提交终版论文(包括研究生综合服务系统及档案馆),按照文件袋要求提交档案材料,办理离校手续。
注意!!!
材料中终版论文中独创性声明应由导师手签,确认为终版,不能复印后装订。要将答委会组成表格最后一页。
信息门户系统上传终版论文中独创性声明页需有签字,含有答委会组成表格页面。
【注】
1、自行查阅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,规章制度。可在此模块查询各类学位相关文件制度及表格。
2、如论文盲审非一次性通过,二次送审前须经过学院三方平台预审通过后方可申请再次送审,且因此产生的评审等费用由导师承担。
【附件】
(非申诉)研究生学位(毕业)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(非申诉)- 2025年11月.docx